关于加强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信息公开管理的通知
各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7〕57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依托“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开发了“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并于2018年08月13日正式开通。现将平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是我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统一管理的专业网站,互联网访问地址:http://www.ccgp-guizhou.gov.cn。
二、“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动态、中央政策、地方政策、指导目录、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和经验交流七个方面。
三、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需按照公示购买信息的要求,对开展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公开内容如下:
(一)预算公开。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前,需按年初预算批复的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公开项目购买主体、项目名称,购买内容、预算金额等。
(二)结果公开。项目完成后需公开项目购买方式,购买金额,承接主体,项目实施时间等,涉及到第三方绩效评价项目的还要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四、各省直单位要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开政府购买项目相关要素,对未按要求公开的,一经查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处理。同时,对未按要求公开的部门,单位,在申请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时,财政部门可拒绝受理。
“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综合处:张菲菲,陈云
联系电话:86893635 86821594
贵州省财政厅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