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2019-09-05 00:00:00

各市(州)财政局,贵安新区财政局:

为深入落实《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方案》要求,依法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以下简称《检查通知》)要求,省财政厅决定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组织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本次检查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进行。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负责确定和统筹分解全省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数量;负责对代理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汇总全省检查情况及有关材料上报工作。各市(州)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和指导下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汇总本市(州)检查情况及有关材料上报工作。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突出采购需求、绩效管理等改革要求。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环节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三、检查范围

各地按照不低于省财政厅分配的检查数量,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网址:http://www.gzsssj.gov.cn)随机抽取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可适当抽取一部分省外代理机构作为本次检查对象(不占分配数量指标)。本次检查针对2018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对每家代理机构检查项目一般不少于5个,不足5个项目的应当全部纳入检查。

2016年-2018年本级已检查过的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为避免各级各地对同一家机构多级多次重复检查,各市(州)财政部门应当将本地区抽查的代理机构名单报送省财政厅,如发现有重复检查单位,省财政厅将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调整。

四、检查步骤和时间

本次检查时间从2019年10月日开始,2020年2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自查阶段(2019年10月8日-10月31日)

:被查单位根据财政部门自查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整理被抽检项目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与自查报告一并报送财政部门。
  

书面审查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检查人员根据检查依据和检查指标对抽查项目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编制检查工作底稿。

现场检查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到被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签字盖章确认检查工作底稿。

处理处罚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2月10日):

财政部门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汇总上报处理处置信息。  

汇总报告阶段(2020年2月11日至2月20日):

各市(州)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检查信息,并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汇总形成全省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报财政部。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时间、标准和尺度,分级分工,精心组织,扎实认真地做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查实,严格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结果和处理处罚结果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及时公开。

(三)切实做到依法检查、公正廉洁。各级财政部门及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履行检查程序,遵守检查纪律,建立监督检查廉洁自律反馈制度。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851-86892180,联系人:蒲秀坤,邮箱:569291715@qq.com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851-85850105。

附件: 1.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依据清单;

2.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数量分配表;

3.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联络员报告表;4.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对象名单报告表;5.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处理处罚情况汇总表;

6.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处理处罚情况汇总表;

7.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采购人处理处罚情

况汇总表;

8. 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廉洁自律反馈表;

9. 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材料上报时间节点。

2019年9月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

贵州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印发

共印17份

附件1

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依据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6.《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7.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8.《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9.《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10.《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11.《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12《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1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1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17.《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1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9.《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20.《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 27.《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28.《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财库〔2011〕15号);29.《关于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30.《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通知》(财办库〔2015〕352号);31.《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财办库〔2015〕111号);32.《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122号);33.《财政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5号); 34.《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35.《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63号);3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37.《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46号);38.《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的通知》(黔财采〔2014〕21号);39.《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5〕22号);40. 《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41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黔财采〔2018〕2号;42.其他政府采购制度办法。

附件2

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数量分配表

(不含省外机构)

地区

检查机构数量

省财政厅

8

贵阳市

4

遵义市

4

铜仁市

4

黔东南州

4

黔南州

4

黔西南州

4

安顺市

4

毕节市

4

六盘水市

4

贵安新区

2

合计

46

注:1.此表分配数为在本省注册的省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包含交易中心和省外代理机构。2.各地检查数量不得少于本表分配数。

附件3

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联络员情况报告表

填报单位: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QQ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以地区为单位填报。

附件4

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对象名单报告表

填报单位:

序号

组织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省外注明“省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5

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采购代理机构处理处罚情况

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被处理处罚单位名称

单位注册地址

违法违规情形

处理处罚依据

处理处罚结果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文号

处理处罚机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6

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评审专家处理处罚情况

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被处理处罚单位名称

单位注册地址

违法违规情形

处理处罚依据

处理处罚结果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文号

处理处罚机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7

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采购人处理处罚情况

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被处理处罚单位名称

单位注册地址

违法违规情形

处理处罚依据

处理处罚结果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文号

处理处罚机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8

2019年

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反馈表

检查期间廉洁自律遵守情况:

被检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此表由被检查单位据实填写,封装并加盖骑缝章后,交检查小组负责人转交或直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9

2019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材料上报时间节点

序号

上报内容

上报时间

本地区检查联络员情况报告表

2019年9月20日前

2

本地区检查对象名单报告表

2019年9月30日前

3

本地区检查处理处罚情况汇总表。

2020年2月10日前

4

本地区检查总结报告(含数据表)

2020年2月20日前

注:1.此表外的其他材料省财政厅根据需要通知报送。2.上述材料均以邮件方式报送。

附件:
  1. 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2.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190905105550_001.pdf

  • 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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