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2017-08-14 00:00:00

贵州省财政厅文件

黔财采〔201713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2017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以下简称《检查通知》)要求,省财政厅决定从20178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工作

  本次检查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进行。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省财政厅负责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负责确定和分解全省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数量;负责对代理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汇总全省检查情况及有关材料上报工作。各市(州)财政部门负责本级和指导下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汇总本市(州)检查情况及有关材料上报工作。

  

二、检查内容

按照《检查通知》要求,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环节所涉及的相关内容。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见附件1)。

三、检查范围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从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按照省财政厅分配的检查数量(见附件3),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网址:http://www.gzsssj.gov.cn)随机抽取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如有省外代理机构代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可适当抽取一部分省外代理机构作为本次检查对象(不占本省分配数量指标)。本次检查针对2016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一般不少于5个,不足5个项目的应当检查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

按照《检查通知》“原则上近三年已经检查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抽查” 的规定, 2015年、2016年本省已检查过的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得列入本次检查范围(见附件2。为避免各级各地之间对同一家机构多级重复检查,被财政部、省财政厅列入本次检查对象的机构,各市(州)县不得列入本次检查名单。各市(州)财政部门应当将本地区(贵安新区管委会财政局,仁怀市财政局、威宁县财政局直报省厅,下同)抽查的代理机构名单报送省财政厅(见附件6,如发现有重复检查单位,省财政厅将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调整。

四、检查步骤和时间要求

按照《检查通知》要求,本检查时间从20178月开始,12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自查阶段(

85-831日)

:各市(州)县财政部门成立检查工作组,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自查通知。被检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2016年度执业情况开展自查,并整理被抽检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并形成自查报告一并报送财政部门。
  

书面审查阶段(

91日至930日)

:检查工作组对照检查依据和检查指标体系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检查工作组对照检查依据和检查指标体系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根据书面审查情况编制工作底稿(见附件7),详细记录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

现场检查阶段(

109日至1031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工作组到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处理处罚阶段(

111日至1130日):

各市(州)县财政部门针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各市(州)财政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处理处罚结果汇总后报省财政厅(见附件8)。  

汇总报告阶段(

121日至1225日):

各市(州)政部门形成本地区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汇总形成全省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报财政部。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时间、标准和尺度、分级分工,精心组织,扎实认真地做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查实,严格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绝不姑息。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结果和查处结果要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本级财政官网上及时公开。

(三)切实做到依法检查、公正廉洁。各级财政部门及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建立监督检查廉洁自律反馈制度(见附件9)。

为方便工作联系和了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检查工作联络员制度,并将联络员基本情况报省财政厅(见附件4)。

省财政厅联络员联系电话:0851-86892180(带传真),联络员:蒲秀坤,邮箱:569291715@qq.com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8608511527,联系人:罗东辉。

附件:1.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依据及文件清单。

. 20152016年已检查和财政部、省财政厅2017已抽取的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3.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省级监查数量分配表。

4.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联络员情况报表。

5.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人员名单报告表。

6.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对象名单报告表。

7.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工作底稿(考)。

8.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处理处罚情况汇总表。

9. 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廉洁自律反表。

10. 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材料上报时间节点。

贵州省财政厅

201784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

贵州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784日印发

共印17

附件1

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监查依据文件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5.《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6.《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7.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8.《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9.《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10.《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1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13.《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 1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5.《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16.《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8.《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0.《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1.《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 22.《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23.《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财库〔201115号);2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25.《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法律适用及申领施工许可证问题的答复>的通知》(财办库〔2015352号);26.《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财办库〔2015111号);27.《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122号);28.《财政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5号);29.《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30.《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31.《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63号);3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46号);33.《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的通知》(黔财采〔201421号);34.《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522号);35. 《关于进一步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36.其他政府采购制度办法。

附件2

20152016年已检查和财政部、省财政厅2017已抽取的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一、

20152016年已检查名单

.贵州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贵州省百年招标中心;3.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4.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5.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6.贵州桦利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7.贵州新阳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8.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9.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10.贵州天信招标有限公司;11.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2.六盘水公正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13.六盘水中大恒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4.贵州紫金招投标有限公司;15.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16.安顺汇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17.安顺市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18.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9.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贵州致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1.贵州国询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2.贵州天正金达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贵州百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黔南州宸镱招标有限公司;25.贵州省金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6.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7.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8.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9.贵州省黔东南州广发招标有限公司;30.贵州正佳招标有限公司;31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32.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33.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34.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35.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36.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37.贵州乐邦利和招标有限公司;38.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9.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新华招标有限公司;41.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2.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43.贵州智轩众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4.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45.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6.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7.贵州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48.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49.铜仁华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50.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1.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52.贵阳卓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53.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4.贵州科勒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5.贵州木林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56.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57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58.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9.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60.贵州三力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61.贵州加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62. 贵阳诚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63.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4.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65.贵州北辰星项目数据分析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6.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67.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8.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9.贵州业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0.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1.贵州世纪中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2.贵阳华信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3.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74.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5.遵义恒信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76.贵州华禹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7.凯里华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8.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财政部

2017年已抽查名单

1.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2.贵州北辰星项目数据分析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贵州神宇飞腾科技有限公司;4.贵州正佳招标有限公司;5.贵州湘智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三、省财政厅

2017年已抽查名单

1.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贵州欣衡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3.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贵阳实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贵州三合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7.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省外);8.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省外);9.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省外)。

附件3

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数量分配表

(不含省外机构)

地区

检查机构数量

省财政厅

6

贵阳市

4

遵义市

3

铜仁市

3

黔东南州

3

黔南州

3

黔西南州

3

安顺市

3

毕节市

3

六盘水市

3

贵安新区

2

仁怀市

1

威宁县

1

合计

38

注:1.此表分配数量为在本省注册的省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包含交易中心和省外代理机构。2.各地检查数量不得少于本表分配数。

附件4

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联络员情况报告表

填报单位: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QQ号及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5

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人员名单报告表

填报单位: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检查组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6

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对象名单报告表

填报单位:

序号

组织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省外请注明“省外”)

被查单位联系人

被查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7

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工作底稿(参考格式)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计划金额

中标或成交金额

评审专家

书面审查日期

检查目录号

查检标准号

检查发现的问题

证据材料

检查人员

被查单位确认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日期:

日(公章)

注:此表只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无异议签注“属实”,对有异议内容作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

附件8

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处理处罚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被处理处罚单位名称

单位注册地址

违法违规情形

处理处罚依据

处理处罚结果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文号

处理处罚机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9

2017

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反馈表

检查小组成员

检查小组组长

检查日期

检查期间廉洁自律遵守情况:

被检查单位公章

注:

此表由被检查单位据实填写,封装加盖骑缝章后,交检查小组负责人转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10

2017年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材料上报时间节点

序号

上报内容

上报时间

本地区检查联络员情况报告表

2017810日前

2

本地区检查对象名单报告表

2017815日前

3

本地区检查人员名单报告表

2017815日前

4

本地区自查阶段完成情况报告

2017825日前

5

本地区书面审查基本情况报告

2017925日前

6

本地区现场检查基本情况报告

20171015日前

7

本地区检查处理处罚情况汇总表。

20171120日前

8

本地区检查总结报告

20171215日前

注:1.此表外的其他材料省财政厅根据需要通知报送。2.贵安新区管委会财政局、仁怀市财政局、威宁县财政局直接报送外,其他以市(州)财政局为单位报送3.上述材料均以邮件方式报送,请各地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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