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市政服务项目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8-09-21 00:00:00

一、项目背景

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成立于2002年9月,位于遂宁市涪江东岸,与老城区桥水相连,定位为市城区功能拓展区。新区规划面积52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人口达15万。新区成立之初,城市环卫保洁、绿化养护、路灯维修等市政管理服务仍按传统模式管理,由市政局直接提供。但随着新区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市政局编少事多、管理经验不足等矛盾日益凸显。同时管理和服务水平跟不上新区高速发展的需要,脏乱差的市政服务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对此,河东新区从2005年开始探索市政服务市场化工作,逐步走出了一条“市政局从‘既是市政服务的供给者又是生产者’的双重角色向单一供给者转变,通过市场购买的方式向市民提供市政服务”的新机制。市政部门从繁杂的具体市政事务中抽身,专职于市政服务,致力于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新区购买市政服务项目成为一项较为成熟典型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践案例。

二、项目实施

一是确定购买主体。根据以前年度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和编制机构核定的部门职责,河东新区市政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仍确定为河东新区市政局。并明确购买市政服务并不改变部门职责,市政部门仍是市政服务的责任主体,对市政服务质量负有监管责任,市政部门不能丢包袱、当甩手掌柜。

二是项目预算管理。在实施过程中,河东新区将市政局市政服务的资金从部门预算中剥离出来,费随事转,作为购买市政服务的经费来源,防止财政资金养事又养人。同时由市政局对服务外包项目的成本进行初步核算,再由财政评审中心对服务外包费用进行评审,形成政府采购控制价报河东新区管委会审定。在以后年度,根据前一年度合同价格以及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等因素编制年度预算,并重复上述操作,确定该年度的采购控制价。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河东新区采用分标段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具体细化到管理资质、注册资本、历史业绩、信用状况等方面,确保承接服务企业具有提供相应服务的管理和经营能力。通过竞争招标,四川锦宾物业、中航物业、成都中南物业、重庆超越物业等9家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企业先后中标新区市政服务外包项目。

四是加强合同管理。在签订合同时,着重精细化管理。根据承包项目的不同性质,围绕保障服务质量这一核心,制定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中转作业、绿化养护、路灯日常维护等作业标准。例如,在清扫保洁方面,除明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要求等基本要素外,还明确了二、三、四类街道清扫保洁质量必须分别达到“七无”“七净”、 “六无”“六净”和“五无”“五净”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照标准严格量化考核,确保服务质量。

五是强化绩效监管。加强服务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及时发现服务承包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根据既定作业标准,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资金拨付与项目实施进度和考核评估结果挂钩,且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个承包期选择服务外包承接企业的重要依据。

六是落实信息公开。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在不同阶段和环节,将采购预算或采购控制价、采购需求、评审情况、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等信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

三、主要成效

通过政府购买市政服务,将部分事务性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河东新区逐步实现政府管理与财政投入“双解放”,民生服务与征地安置“新突破”。

一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购买市政服务,在传统由政府主导的市政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把市政管理部门作为服务生产者和供给者的职能分离出去,同时强化管理和监督职能,改变“政府办事业”传统模式,实现“管办分离”“养事不养人”。采取政府购买市政管理服务方式后,河东新区市政管理局仅投入12名工作人员就完成了15平方公里城市的市政管理任务。

二是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按照传统模式,15平方公里城市的环卫保洁、绿化养护、路灯管理需投入管理人员100人,生产作业工人近900人,加上设施设备购置等投入,每年需财政支出约2100万元。而2015年,河东新区城市环卫、绿化、路灯三项市政服务外包支出约1050万元,市政局机关支出约60万元,合计支出1100万元,节约财政投入1000万元。以该新区观音湖湿地公园为例,公园全长13公里,建成初期由河东新区所属国有公司管理,每年各项费用开支达到1000万元以上,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后,每年承包费用为780万元,仅此一地每年节约财政投入220万元以上。

三是市政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由于承接主体是相关领域专业化的管理公司,管理模式更先进、作业设备更专业,加上严格的合同管理和竞争机制,促使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由四川锦宾物业公司管理的观音湖湿地公园去年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已成为展示遂宁市城市形象的“窗口”;中航物业管理下的市体育中心圆满完成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开闭幕式承办工作。

四是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河东新区在政府购买市政公共服务时,对投标服务企业提出用人要求,要求中标企业聘用本地管理岗位员工不得低于总数的30%,生产岗位员工聘用河东新区失地农民数量不得低于总数的80%。所聘员工由中标企业管理,减少了政府用人纠纷。截至目前,河东新区通过政府购买市政服务已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600余个。

四、工作建议

一是工作推进应先增量后存量。政府购买服务,涉及深层次问题,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较大。特别是已存在的项目,已经形成固有的利益格局,突破固有格局较为困难。所以在推进的过程中,应先将重心放在新增项目上,在尚未形成固有利益格局时,引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再以新增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成功案例以点带面,推动其他项目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二是工作推进应适当给予压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是改变原有的工作方式和相应格局,部门或多或少存在抵触情绪。河东新区购买市政服务是建立在现实压力倒逼的基础上推动的,所以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应在预算安排倒逼或人员编制控制上适当给予部门压力,使部门主动参与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去,而不是将压力集中在财政部门,解决相关工作开展相对迟缓的问题。

三是工作推进应配合相关改革。河东新区购买市政服务的案例反映出机构编制改革与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需相互配合促进。购买服务既能够实现机构编制改革控人控编的目的,也能够实现财政预算精细化管理等目标。所以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不应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独立看待,而需要与机构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相互协调促进,实现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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