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37—228102030057
二、项目名称:2021年贵州省人民医院儿科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包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福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柅大道198号新智科技园A1栋2楼A004室(东边)
被投诉人1: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北京路27号鑫都财富大厦16楼
被投诉人2:贵州省人民医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山东路15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采购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投诉事项2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产品。投诉事项3为:以其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本厅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贵州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