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人基本情况
投诉人:贵州兴坤嵘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红岩路水岸金都第11幢(33)1单元30层4号房
邮 编:550002
法定代表人:吴金朋
联系电话:13638377192
二、被投诉人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息烽县中等职业学校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复兴路101号
邮 编:551109
授权代表人:夏益斌
联系电话:18788650269
三、投诉基本情况及受理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于息烽县中等职业学校康养实训基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存在采购代理机构未告知供应商评分扣分的质疑复函不满意,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2年11月11日依法受理,受理后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书副本,并根据息烽县中等职业学校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展开调查。
四、投诉事项及请求
(一)投诉事项
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息烽县中等职业学校康养实训基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的质疑回复不满意,贵州兴坤嵘商贸有限公司无法自查评分是否合理。
(二)投诉请求
要求告知贵州兴坤嵘商贸有限公司每一项评分扣分详情。贵州兴坤嵘商贸有限公司需自查扣分是否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息烽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