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绥阳县财政局 2022-12-02 00:00:00

遵义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递交的关于“旺草镇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B包)”,项目编号WCWSY-2022-0001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投诉书格式、证明材料以及投诉人信息等均不符合政府采购投诉的规定要求,我局于2022年11月21日向贵公司送达《关于限期补齐补正及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书告知函》,请贵公司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第二十条的规定补齐补正相关资料重新递交投诉书。贵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补齐补正相关资料,我局于2022年11月25日再次收到贵公司投诉书。经审查,贵公司补正后的投诉材料仍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存在投诉主体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被投诉人邮编不准确、投诉书第2页和第7页采购结果公告内容前后不一致,同时因对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被投诉人有所欠缺,导致我局无法受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以受理),我局对该项投诉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绥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绥阳县财政局

2022年11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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