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

贵州省财政厅 2024-03-18 15:29:35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24〕3号)相关要求,一是未经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采购实施计划,省财政厅将不予备案;采购人需要采购进口产品的,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认为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准备相应材料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省财政厅核准。二是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及专管员名单应于2024年2月22日前报省财政厅备案。从即日起,未报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归口管理部门及专管员名单,及进口产品采购申请和采购计划未上传经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扫描件的,进口产品采购申请、政府采购计划将不予审批备案。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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