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贵阳市财政局 2024-03-20 15:09:04

一、项目编号:GZXYG-2023-3-02-G-1991

二、项目名称: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113号B栋2805室

被投诉人1: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南路63号

被投诉人2: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5号楼30层

相关供应商:贵州粤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177号小城故事H5栋3单元3层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2月5日依法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的投诉事项为:“贵州粤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0在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电梯维保项目中存在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给予了行政处罚10000元的决定,并责令整改。以上事实违反了采购文件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的没有行政处罚的相关要求,所以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贵阳市财政局

                           2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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