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贵州众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501-115-12室
被投诉人: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
地 址:南明区新华路19号君悦华庭C栋4楼
相关供应商:贵州贵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黔东南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中恒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501-115-12室
当 事 人:姚老师
地 址:南明区新华路19号君悦华庭C栋4楼
四、基本情况
贵州众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贵阳市南明区甲秀小学大门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提起投诉。我局于2024年2月20日正式受理,在处理投诉期间,投诉人于2024年3月7日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
2、处理结果:终止该项目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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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财政局
2024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