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贵州政府采购网 2021-09-28 11:41:18

关岭自治县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安顺丰和同创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按照《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财采〔2021〕3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加快转型,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局决定派出检查组,对你公司2020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

      长:李兴明

 员:何顶好、孟忠智、安金春

二、监督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环节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和步骤

此次检查从2021年6月3日开始到2020年9月28日,分为“自查阶段、书面审查阶段、现场检查阶段、处理处罚阶段、汇总报告阶段”五个阶段,各阶段的具体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2021年6月3日至6月15日)

被抽取的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对2020年度执业情况开展自查,并整理被抽检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且形成自查报告与所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一并报送关岭自治县财政局。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1年6月16日至7月15日)

检查工作组对照检查依据和检查指标体系对被抽取的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根据书面审查情况编制工作底稿,详细记录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编制评价底稿。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1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工作组到被抽取的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或评价底稿。

(四)处理处罚阶段(2021年8月1日至9月16日)

财政部门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信息汇总报送市财政局。

{C}(五){C}

汇总报告阶段(2021年9月17日至9月28日)

    汇总本地区检查信息,并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报市财政局。

四、检查工作要求

被抽取的代理机构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于6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报送关岭自治县财政局。

五、联系方式

系 人:孟忠智(关岭自治县财政局综合股)

   箱:649538544@qq.com

联系电话:13985356487 

附件:送达回执         

 

                     关岭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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