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ZFCG20231228026
二、 项目名称 :清镇市城乡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品目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马掌坡路186号
法定代表人:贺威
联系人:王玉平
被投诉人1:贵州泽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大西南富力中心第A3栋17层9号
联系人:汪工
被投诉人2: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山街道百马大道1号
联系人:汪小波
相关供应商:贵州福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街道富源北路22号贵州贵阳医药物流园二期第4号楼1单元26层1265(油榨街办事处)
联系人:邓继业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贵州九州通达医药有限公司因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2024年3月15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局于2024年3月18日正式受理,并依法向被投诉人送达了投诉书副本。
投诉人投诉称:
清镇市城乡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品目一中标供应商贵州福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及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出质疑,具体情况如下:
1、“▲”骨科专用手术床"制造商为南通康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号3“▲”骨科专用手术床"技术参数情况如下:
(1)第5条参数要求:配备内置隐藏式碳纤维肾桥顶举结构为剪刀形状,齿轮传动,顶举高度≥120mm;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2)第10条参数要求:底座下方具有紧急手动油压刹车释放装置,可在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状况时而导致的无市电、无蓄电且不需要使用手控器或辅助控制器情况下,通过人力旋转该装置即可释放刹车解锁,能快速地推动手术台以便安全转移病患;第一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3)第13.1条参数要求:升降高度:最低在683-687mm之间,最高在1133-1137mm之间;第一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4)第★13.9条参数要求:床面平移:往头板方向需≥230mm,可透视范围≥1100mm;往腿板方向需≥110mm,可透视范围≥980mm;第一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2、“▲”移动小 C 臂(一体式)"制造商为南京普爱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型号为:PLX119C E ,根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号3“▲”移动小 C 臂(一体式)技术参数情况如下:
(1)第2.3条参数要求:曝光模式:≥7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2)第2.5.条参数要求:动态视频放大功能:具备,第一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3)第2.6条参数要求:数字笔功能:具备,第一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4)第2.7条参数要求:透视存储功能:具备,第一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5)第3.7条参数要求:数字点片最大 mA 值:≥15mA,第一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6)第4.5条参数要求:阳极靶角:≥10°,第一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7)第5.1条参数要求:平板探测器材质: CMOS 晶体硅,第一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8)第5.6条参数要求:最大系统分辨率:≥3.51p/ mm ,第一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9)第6.2条参数要求:虹膜限束器:具备,第一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10)第7.4条参数要求:显示器多轴位万向臂支架:≥4轴,第一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11)第8.3条参数要求:手闸,脚闸曝光控制:提供。
(12)第8.2条参数要求: Linux 工业用软件操作系统:提供,第一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不符合。
3、招标项目客观分中体系认证评分要求为“投标供应商具有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有IS0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注: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在客观分中体系认证评分为满分4分,而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1)查无此企业的相关证书认定,中标供应商不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符合评分要求。
4.代理机构予2024年2月20日根据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将组织重新评审,截止3月11日未作出任何中心评审后的结果通知。
投诉人诉求:
1.请求代理机构针对其提出的每一项质疑作出答复并提供权威性的佐证材料进行说明。
2.贵州福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不符合中标要求。请求取消贵州福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按《政府采购法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要求采购人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审查调查情况
经过查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原评审专家评审、调查取证,本机关调查事实如下:
1.质疑投诉事项1、2项,招标文件评分表客观分中技术参数响应要求已经清楚规定要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2.质疑投诉事项3存在的问题:中标供应商贵州福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客观分体系认证评分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有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注: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系中凯国际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办理。经查,中凯国际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九条(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和第十二条(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与所从属机构的业务范围相关的推广活动,但不得从事认证活动。)的规定。故中凯国际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对贵州福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中国境内无效。
3.该项目12家投标供应商参加此次8个货物的投标活动,所采货物中7个“▲”的核心产品中4个货物:①移动小C臂(一体化)10家投标品牌为普爱,2家投标品牌为GE;②骨科专用手术床11家投标品牌为三丰,1家投标品牌为石江;③电子胃肠镜系统7家投标品牌为开立,5家投标品牌为重庆金山;④彩超11家投标品牌为开立,1家投标品牌为迈瑞,专家评审意见:“国产货物没有授权限制,由于多种货物打包采购,故出现了品牌交叉投标情形,上述情形成立,4个品牌不满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该项目评审专家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开展符合性审查工作。
六、处理决定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
1.该项目采购活动评审过程专家未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其评审意见无效。
2.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被投诉人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清镇人民政府或贵阳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清镇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