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75.00 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75.00 万元,占 100.00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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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宁自治县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75.00 | - |
部门(单位)名称: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日期:202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