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GZHYRN2024-44号二、项目名称:
花溪区燕楼镇2024年商品猪养殖乡村振兴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利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达夯村达夯寨53号
被投诉人:贵州弘悦瑞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10号楼1单元3层3号[兴关办事处]
相关供应商:贵阳花溪燕楼两高一优农业综合服务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燕楼乡政府内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于花溪区燕楼镇2024年商品猪养殖乡村振兴项目的质疑回复函不服,按照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向花溪区财政局提起投诉。按照《投诉书》内容,投诉事项具体为:采购人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投诉人提出的投诉请求为:贵阳花溪燕楼两高一优农业综合服务公司应回避而未回避,请求取消贵阳花溪燕楼两高一优农业综合服务公司的投标资格。
我局受理投诉后,按照法定程序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了该项目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书面答复及佐证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但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该事项不影响本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人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
2024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