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商品上架管理的通知书

贵州省财政厅 2024-06-17 10:59:24

全体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

近期,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商品巡检中发现,存在部分供应商长期未对店铺已上架商品进行及时更新维护的情况。部分商品的参数配置、市场价格、服务标准等信息已不符合当前市场的变化,该行为导致滞销商品堆积用户体验感降低等,一定程度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损害广大供应商和全体采购人的合法利益。为进一步规范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商品上架管理,促进并加强供应商对上架商品信息及时更新维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6月18日起,供应商单个店铺上架商品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00个,且每日申请上架商品数不得超过50个若需增加单个店铺上架商品数量上限,供应商确有真实库存商品以及经营能力突出的可提供真实有效凭证,经申请并通过审核后可增加相应上架商品数量。申请材料(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三种模板择一即可)加盖公章后发送至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商家客服邮箱(gysfuwu@163.com受理时间于2024年8月1日开始

       二、为提升采购体验感,系统将180天内未成交且无编辑记录的商品进行自动下架处理,供应商可以重新申请上架。

三、为优化平台服务,自6月18日起,对商品上架数量超过300件的店铺,禁止新增上架商品,平台将8月1日起对超量部分进行下架处理。2024年6月18日至7月31日为供应商自查维护时间,可自行选择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四、贵州省财政厅从未授权任何公司或个人对供应商入驻、商品上架、店铺运营等提供收费服务,请各供应商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贵州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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