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WY—2024044
二、项目名称: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大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88号8栋4层415号
被投诉人1: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新龙大道与新蒲大道交汇处
被投诉人2: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25楼
相关供应商:凯思轩达医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安智慧城6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中标供应商虚假应标。投诉事项4为:中标供应商无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诉事项5为:中标供应商物联网平台系统建设方案得分不合理。本厅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贵州省财政厅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