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Y-ZB-2024-0226二、项目名称:
铜仁市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科博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虹北路体育场东侧一层
被投诉人1:铜仁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清水大道10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铜仁市共青路骏逸江山A栋15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该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5: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存在倾向性和指向性,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
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 湖北科博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铜仁市自然资源局、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铜仁市财政局
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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