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档案馆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普定县档案馆 2024-08-05 08:58:26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0.00 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0.00 万元,占  0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合同链接
1 普定县档案馆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0.00%) 0.00 -

部门(单位)名称: 普定县档案馆 

日期: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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