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XXXX公司
地 址:XXXX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贵州理工学院物业(保安)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XZB4208-2224)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XXXX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XXXX公司处以采购金额13,508,476.94元千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肆拾贰元叁角捌分(¥ 67,542.38)。
贵州省财政厅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