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贵阳众和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办事处都司路中天商务港19层1号[中南办事处]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贵阳市清华中学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HYRN2022-154号)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贵阳众和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处 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本机关决定对贵阳众和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金额(¥3,652,347元)千分之五(¥18,261.74元,壹万捌仟贰佰陆拾壹圆柒角肆分)的罚款,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