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GZJY-2024-043二、项目名称:
观山湖区教育局2024年学前教育发展扩大资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八)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中诚投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建华府A区A1栋9-11
被投诉人1: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地质科技园2号楼10楼1013
被投诉人2:贵州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8号美的财智中心C座608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中1、2、4、5、6、7项为投诉人对采购文件的投诉,投诉评审因素设置与其实际需求不符;投诉事项3为投诉人对采购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评审独立性的投诉。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中“(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我局认为以上投诉事项存在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以及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故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贵阳市观山湖区财政局
2024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