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本级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本级

黔东南州本级采购监管 2024-08-22 16:34:02

一、项目编号:

GZLB-采-QDN-24013-1 


二、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日丰新材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繁业大道

被投诉人1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凯里市风情大道 

被投诉人2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凯里市永华巷 

相关供应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四、基本情况

你公司对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的消防管(主管为PE型号DE110、支管为PE型号DE75)(二次)(项目编号:GZLB-采-QDN-24013-1)的投诉,我单位已于2024年8月6日收悉。经审查,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八条有关规定,我单位于2024年8月12日向你公司发出一次性补正书面通知书,请你单位于收到通知书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补正材料送达我单位。2024年8月20日,我单位收悉补正材料,经审核,补正材料未按我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完整提供.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决定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黔东南州财政局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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