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GZLB-采-QDN-24013-1二、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日丰新材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繁业大道
被投诉人1: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凯里市风情大道
被投诉人2: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凯里市永华巷
相关供应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四、基本情况
你公司对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的消防管(主管为PE型号DE110、支管为PE型号DE75)(二次)(项目编号:GZLB-采-QDN-24013-1)的投诉,我单位已于2024年8月6日收悉。经审查,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八条有关规定,我单位于2024年8月12日向你公司发出一次性补正书面通知书,请你单位于收到通知书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补正材料送达我单位。2024年8月20日,我单位收悉补正材料,经审核,补正材料未按我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完整提供.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决定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黔东南州财政局
2024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