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ZFCG20240807046二、项目名称:
区属部分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中诚投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建华府A区A1栋9-11
被投诉人 1 :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19号君悦华庭C栋五楼
被投诉人 2 :贵州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A座11楼1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采购需求不明确。投诉事项2:采购方要求提供蓝牙版本检测报告以及智慧黑板内置摄像头数量检测报告不合理;不能将蓝牙协议设置为评审因素。投诉事项3:评审因素分值设置不合理;将软件著作权作为评审因素会限制市场竞争;评分表要求制造商具有国产化处理器产品兼容互认证明和国产化操作系统认证产品证明属于非实质性要求。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贵阳市南明区财政局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