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湄潭县财政局 2024-09-20 17:37:26

浙江大华智慧物联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湄潭县公安局采购更新高清卡口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24-GZZX-CG1064)的投诉书。湄潭县财政局已于2024年9月12日收到。

湄潭县财政局于2024年9月18日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资料补正通知书》,请你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17:30之前补齐补正材料送达我单位,湄潭县财政局于2024年9月19日收悉补正材料。经我单位认真研究审核,你公司的投诉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现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湄潭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湄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湄潭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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