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WH—2024—5113
二、项目名称:2024中转重大公卫艾滋病综合防治采购项目二(10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广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罗阳路168号第一幢505—506室
被投诉人1: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73号
被投诉人2: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C座
相关供应商:武汉福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99号海尔国际广场8栋12层8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条款要求,应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本厅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贵州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