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C24136二、项目名称:
铜仁市人民医院检验科生化免疫流水线等设备及配套试剂采购(二)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龙坑街道遵南大道保利未来城市B2地块S4-1商业1-37号
被投诉人: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81号(鑫海大厦19楼B座)
相关供应商:山东威高医学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乌当区顺海中路88号保利温泉新城四期翰林2栋
当事人:铜仁市人民医院
地址:铜仁市桃源大道12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该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山东威高医学检验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投标“罗氏生化免疫流水线”,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得知罗氏生化免疫流水线生化分析仪配套试剂非核心产品不满足≧57项,山东威高医学检验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应标。投诉事项2:第三章采购需求2、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配套试剂中要求:该设备配套试剂价格包含了该试剂能够正常使用所需用到的试剂本身及相对应的质控品、定标液、清洗液、吸头等所有辅助耗材的价格,中标后采购人不再重新采购,由中标人免费提供。该设备配套试剂非核心产品的整体响应≧57项,且必须为设备同品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供应商所投标响应非核心产品为非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生产的试剂,非核心产品的整体响应不满足≧57项,按中标公示公布的设备规格型号体现,罗氏生化免疫流水线不满足非核心产品的整体响应不满足≧57项的要求,且中标供应商所投非核心产品与设备不满足同品牌,山东威高医学检验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应标。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 贵州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铜仁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