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P52011320240008P9001
二、项目名称:白云区“校农结合”工作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蔬菜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渔安安井未来方舟D8组团19层
被投诉人 1 :贵阳市白云区教育局
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七一路
被投诉人 2 :贵州品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峰大道金泰大厦10层3号
相关供应商:贵州和汇泽餐饮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金朱东路金融中心二期住宅项目A5组团地下室负1层A-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根据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4年9月12日在官网上发布的白云区“校农结合”工作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评审公示的主观分汇总表发现评委编号-0012【对贵州蔬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蔬菜集团”)打分5.0分,对排序第一的贵州和汇泽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汇泽餐饮公司”)打分15.0分]、评委编号-001(对蔬菜集团打分9.0分;对和汇泽餐饮公司打分15.0分)、评委编号-0011(对蔬菜集团打分7.0分;对和汇泽餐饮公司打分13.0分)、评委编号-009(对蔬菜集团打分5.8分;对和汇泽餐饮公司打分14.6分)、评委编号-0010(对蔬菜集团打分7.0分:对和汇泽餐饮公司打分15.0分),5位评审专家打分存在明显畸高、畸低的问题,且编号-009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主观分(详见附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编号-009专家只能打出整数得分,但该专家打出含有小数点的得分。
投诉事项2:排序第一的贵州和汇泽餐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金朱东路金融中心二期住宅项目A5组团地下室负1层A-7号,注册地址经我单位核实实际注册场地是家修车厂质疑其不具备配送条件。
投诉事项3:排序第一的贵州和汇泽餐饮有限公司是否有学生餐或者营养餐类似食材配送业绩。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1.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
2.投诉事项2成立。
3.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代理机构就采购文件编制不准确的问题限期改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贵阳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07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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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稿)白财采投处〔2024〕4号.pdf (2.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