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贵阳市白云区教育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贵阳市白云区教育局
2、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七一路
二、基本情况
在处理2024年《白云区“校农结合”工作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P52011320240008P9001)项目投诉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对质疑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
三、处罚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四、处 罚
责令白云区教育局限期改正,给予白云区教育局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处 罚
六、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贵阳市白云区财政局
2、联系人:周苇
3、联系电话:84616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