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贵州乾丰盛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贵州乾丰盛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凯旋城A栋
二、基本情况
务川县砚山镇人民政府委托贵州乾丰盛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砚山镇乡村振兴路灯治理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9月7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标方城泰(贵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信用中国”官网同步公布。同时,城泰(贵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资料中“年度审计报告查询真伪二维码”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报告核验码”均不能正常查询、核验。因贵州乾丰盛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砚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组织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的职责,在开标时对投标人(城泰公司)提供的相关失信被执行人资料未进行逐一验证,最终导致城泰(贵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资格审查且顺利中标。
以上事实,有“信用中国”公布城泰(贵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
四、处 罚
对贵州乾丰盛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处 罚
六、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务川自治县财政局
2、联系人:吴明艳
3、联系电话:0851-2562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