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毕财采投处〔2024〕5号)

毕节市本级采购监管 2024-11-29 09:32:14

一、项目编号:GZWH-2024-1714F        

二、项目名称: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血流动力学监测系统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毕节市医投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开行路三十米大道东园小区62号            

被投诉人 1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 

被投诉人 2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草海大道中段 

相关供应商:贵州乾舟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双江街道三星路第5幢3层3-10、3-11、3-3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贵州乾舟商贸有限公司所投心输出量测量仪(为该项目核心产品)“依露得力”型号HM92-01不能满足参数要求,但技术要求评价分(客观分)满分50分。投诉事项2为:根据招标文件参数要求“2.1通过热稀释法和动脉脉搏轮廓技术实现完整的血流动力学监测”。投诉事项3为:根据技术要求偏离表参数“2.4反映容量状态的指标:全心舒张末容积GEDV(检测范围40-4800ml)、胸腔内血容积ITBV(监测范围50-6000ml)”,目前全球可监测GEDV和ITBV参数只有经肺热稀释法技术可以获得,投标公司贵州乾舟商贸有限公司投标产品无经肺热稀释法技术。投诉事项4为:根据技术要求偏离表参数“2.6能评价血管外肺水的指标:EVLW(监测范围10-5000ml)、肺血管通透指数PVPI(监测范围0.10-9.0)”目前全球可监测EVLW和PVPI参数只有经肺热稀释法技术可获得,投标公司贵州乾舟商贸有限公司投标产品并未有经肺热稀释法技术。投诉事项5为:根据招标文件参数要求:“1.3通过桡动脉连续监测鑫输出量具备两种校准:内部校准初始值和外部校准”请贵中标公司贵州乾舟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所投标产品具备该条招标参数的证明依据。投诉事项6为:关于质疑事项6:1.11预留接口,可连接如下功能的模块:(1)通过热稀释法校正连续输出心量;(2)连续监测中心静脉氧饱和度;(3)监测肝脏功能。请中标公司贵州乾舟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所投标产品具备该条招标参数的证明依据。投诉事项7为:关于质疑事项7:根据招标参数要求“1.6桡动脉监测传感器具备LED灯指示功能,能够提示监测正常状态及操作故障类型。”请中标公司贵州乾舟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所投标产品具备该条招标参数的证明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毕节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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