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CT-ZZJLX-202410(3)
二、项目名称:织金县金龙乡综合村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07室
被投诉人 1 :织金县金龙苗族彝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贵州省织金县金龙乡老街村
被投诉人 2 :贵州创腾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奥兴路华润国际社区D区
相关供应商:贵州织金鑫汇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文腾街道办事处北门乡北门村烧煤寨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单位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我公司开标过程中系统显示废标,后致电代理机构得知废标原因为缺少一个承诺书,但并不告知我们缺少哪一个承诺书。我公司自己核对觉得不缺少,不认可废标原因。
投诉请求:取消拟定中标人贵州织金鑫汇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成交资格项目重新组织评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织金县金龙乡综合村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须知“3.1.6报价”第(6)要求供应商提供“谈判报价程序承诺”,且该项为符合性审查项。
经查阅你公司的《谈判响应文件》,你公司未提供“谈判报价程序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结合投诉事项和审查结果,本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织金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