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毕财采投处〔2024〕6号)

毕节市本级采购监管 2024-12-11 08:59:31

一、项目编号:GZZZ-2024A2080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4年泌尿外科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诺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3号楼16层9-10号            

被投诉人 1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112号 

被投诉人 2 :贵州众智恒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64号 

相关供应商:贵州众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小孟街道办事处场坝村开发大道西侧潮嘉豪大酒店第栋1单元7层1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4年10月29日就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4年泌尿外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ZZ-2024A2080)采购项目向本机关提出投诉,因投诉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29日向投诉人邮寄送达政府采购供应商补正材料通知书,投诉人于10月29日签收,10月29日我局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局于11月7日依法受理。经初步审查,投诉人投诉的内容属于可进行调解的范围,我局于2024年11月18日组织投诉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调解。经调解,投诉人表示愿意撤回投诉并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签订了调解协议。我局于2024年11月29日收到投诉人的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本次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毕节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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