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乡镇(街道)购买服务 助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贵州省财政厅 2024-10-22 17:42:49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部署,助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财政部相关工作部署,省财政厅认真指导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进乡镇(街道)购买服务,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指导,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及时组织开展全省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培训,围绕乡镇(街道)购买服务主体和内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流程等方面作政策解读,指导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实施乡镇(街道)购买服务,防止将禁止性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切实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聚焦民生,明确购买服务内容。指导县级财政部门制定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将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养老托育、社区人居环境等属于乡镇(街道)公共服务职责,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事项,细化纳入县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范围,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促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基层。三是强化督导,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印发《关于规范做好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黔财综〔2024〕42号),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要求各县(市、区)确保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工作,按月调度各地推进情况,切实推动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