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毕财采投处〔2024〕8号 )

毕节市本级采购监管 2025-01-16 16:54:53




一、项目编号:CQSJ(ZFCG)-24-021-01-2        

二、项目名称:毕节市民政局敬老院提质改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2024-11-1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美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37号(4-12)            

被投诉人 1 :毕节市民政局 

地址:毕节市洪山路61号 

被投诉人 2 :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蟠桃大厦19-2 

相关供应商:广州辉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平沙东街7号101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作出的毕节市民政局敬老院提质改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QSJ(ZFCG)-24-021-01-2)(以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我公司对毕节市民政局和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回复不满意,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标的没有规格,这个分项报价表就会导致投标文件出现2个问题,第一个是标的价格和标的规格有直接关系,标的规格不明确、不具体,那么就会导致标的价格出现影响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性以及诚实原则问题,进而影响标的总的合计价格,从而影响导致投标文件报价的价格评审分值的公平、公正性,第二个是标的没有规格,那么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投标文件的标的规格是怎么进行完全响应的,是填写正偏离,还是负偏离,那么投标文件的规格根本无法对招标文件标的规格做出完全实质性响应,从而影响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环节,那么在对招标文件的标的技术规格偏离表中也无法完全实质性响应,从而影响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也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这样的投标文件实质上是无效的投标文件,同时也是废标文件,中标结果也无效。投诉事项2,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的消毒柜,毕节市民政局和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回复我公司说品牌是百逸丰,生产厂家是中山市卡杰森电器有限公司,经查询百逸丰这个品牌的生产厂家并不是中山市卡杰森电器有限公司(附截图),毕节市民政局和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回复中也没公示中标人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没有事实依据,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的消毒柜,该标的生产制造企业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投标文件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因为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投诉事项3,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的食品留样柜,毕节市民政局和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回复我公司说品牌是lecon/乐创,生产制造厂家是佛山市顺德区大磐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经查询lecon/乐创这个品牌的生产制造厂家并不是佛山市顺德区大磐电器实业有限公司(附截图),毕节市民政局和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回复中也没公示中标人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没有事实依据,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的食品留样柜,该标的的生产制造企业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因为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原则。投诉事项4,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的冰箱,毕节市民政局和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回复我公司说品牌是冰迪星,生产制造厂家是青岛圣雪尔电器有限公司(附截图),节市民政局和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回复中也没公示中标人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没有事实依据,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的冰箱,该标的的生产制造企业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无效,因为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投诉事项5,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的洗衣机,提供的该标的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投诉事项6,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电脑,提供的该标的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故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毕节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
 

毕节市财政局            

2025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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