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2025-01-27 17:31:07




一、项目编号:GZZC-2024-3-071        

二、项目名称:南明区解放桥小学二校区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1-2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贵州众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501-115-12室            

被投诉人 1 :贵州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美的财智中心A座11楼16号 

被投诉人 2 :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9号君悦华庭C栋4楼 

相关供应商 1 :贵州盛立腾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岭东路湖城国际丽水铭都10号楼1单元8层2号 

相关供应商 2 :贵州禹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兴隆街12号1栋3单元8层24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应依法处理贵州盛立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中标的行为。 投诉事项2:成交供应商贵州禹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数据涉嫌造假,若属实,应该予以认定无效,同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投诉事项3:该项目已于开标时已完成部分施工内容。采购人未依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流程招标,便实施该项目,属于未招标先施工的违法行为,属于虚假招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贵阳市南明区财政局            

2025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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