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望谟县采购监管 2025-03-03 12:01:01




一、项目编号:申请编号1165028        

二、项目名称:望谟县域医共体2025年度骨科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1-1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健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桔山街道桔山街道办事处桔园村店            

被投诉人 1 :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被投诉人 2 :望谟县人民医院 

地址:望谟县平洞街道平洞大道12号 

相关供应商:贵州惠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办兴义大道大商汇B3组1号楼6-1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望谟县财政局已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是否评标委员会要求异常低价的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在评标环节启动此流程。
投诉事项2:望谟县人民医院和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只凭贵州惠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自己出具的供货承诺函就认为价格合理,无凭无据;而对于厂家提出的价格不合理不供货视而不见。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望谟县人民医院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望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望谟县财政局            

20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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