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贵州四方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ZBL—CG24—A(2024—361号)
二、项目名称:数字集群对讲系统(对讲机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4年07月17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贵州四方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2、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中天商务港9层3号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数字集群对讲系统(对讲机采购)”(项目编号:GZBL—CG24—A(2024—361号))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贵州四方智信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情形。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七、处罚结果
对贵州四方智信科技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陆仟柒佰肆拾伍圆整(¥ 6745.00)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贵州省财政厅
2、联 系 人:/
3、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