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ZMJ-2025-01
二、项目名称:贵州铜仁万山化工园区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3-2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鸿睿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安蓉西路5号
被投诉人:贵州中铭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未来方舟F4组团1栋1单元32层
相关供应商:江苏科博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凤凰西路109号创美科技产业园6幢101室
当事人:贵州万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解放街行政大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该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采购清单里面含医用氧气瓶和2接口3接口的供养管路、综合急救箱、医药箱。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应当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中标单位无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投诉事项2:采购清单里面含夹持性无线防爆音频传输设备。生产单位营业执照需明确包含“防爆设备生产”“电子设备制造”等类目,厂家具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防爆合格证,中标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制造厂家并无以上资质。
投诉事项3:代理机构未告知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根据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铜仁市万山区财政局对贵州铜仁万山化工园区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开展调查核实,调查发现:
1.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于2025年2月28日编制的项目磋商文件中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经销医用氧气瓶及夹持性无线防爆音频传输设备相应的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于2025年3月3日邀请专家对磋商文件开展论证,专家未对此项目磋商文件提出异议。
2.中标方江苏科博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投标过程时无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余三家供应商中,四川鸿睿升科技有限公司及成都市百世利商贸有限公司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贵州深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无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采购人于2025年3月21日发布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信息完整,但并未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名。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的有关资料的规定。本项目所含的“医用氧气瓶”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该产品需要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
1.四川鸿睿升科技有限公司投诉成立。
2.贵州铜仁万山化工园区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列明资质要求属于文件瑕疵,但国家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不因文件遗漏而豁免,项目磋商文件未列明资质要求影响了采购结果,故本机关认定项目中标无效。
3.经调查贵州铜仁万山化工园区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四家供应商符合资质的仅有四川鸿睿升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市百世利商贸有限公司两家,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不满足“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条件,故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调整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责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下达正式投诉处理决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各投标人本人的得分及排名情况提供给未中标人。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仁市财政局或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财政局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