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FCG20230816003
二、项目名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外科系统小型C臂X光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3年09月07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张某某
职务: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
当事人2:冯某
职务: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
当事人3:林某
职务: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
当事人4:焦某
职务: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
当事人5:黄某某
职务:采购人代表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审计部门移送案件,经调查,张某某、冯某、林某、焦某、黄某某共5位评审专家在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外科系统小型C臂X光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FCG20230816003)中存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违法行为。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黔财法〔2023〕8号)有关规定。
七、处罚结果
本机关决定对张某某、冯某、林某、焦某、黄某某作出警告、并处¥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罚款的处罚决定。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
2、联 系 人:花溪区财政局国资科
3、联系电话:88231605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