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贵州众慈贸易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JDF-2022-008
二、项目名称:电子支气管镜、十二指肠镜、胃镜、肠镜项目标项一(电子支气管镜)
三、采购日期:2023年01月30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贵州众慈贸易有限公司
2、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桂花桥街道安创美域中央2幢1-1-6、1-1-7号
五、基本情况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十二指肠镜、胃镜、肠镜项目”,项目采购金额940万元。2023年2月1日发布中标公告,其中标项一“电子支气管镜”项目,中标人为贵州润宇溪瑞贸易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33.57万元。2024年6月,国家审计署对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公立医院试点审计工作中,发现在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中,中标供应商贵州润宇溪瑞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监事匡定兰,同时任贵州众慈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也是贵州顺创和药业有限公司参与上述项目投标的授权代表。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调查,贵州润宇溪瑞贸易有限公司与贵州众慈贸易有限公司、贵州顺创和药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实,存在串通投标违法行为。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计人民币贰万叁仟叁佰伍拾柒元整(23357.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4月07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遵义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黎虹
3、联系电话:0851-28264117
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