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都匀市民政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ZSH-2024-1776
二、项目名称:黔南州都匀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A区改造工程
三、采购日期:2024年12月13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都匀市民政局
2、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西山新苑1单元3楼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黔南州都匀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A区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ZSH-2024-1776)”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都匀市民政局在该项目中存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行为。同时,经调查核实,黔南州都匀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A区改造工程未成功签订《合同》。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及《贵州省财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政府采购》
七、处罚结果
本机关决定对都匀市民政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给予警告;2、处以罚款10000元;3、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4月15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都匀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综合科(采购办)
3、联系电话:(0854)8261004
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