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YZF-2438R
二、项目名称:铜仁市中医医院放射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2025-02-2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联轩恒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5号万象国际A栋1单元8层27号[遵义社区]
被投诉人 1 :江西秉润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吉安高新区凤凰产业园华硕大道(全通网印公司内4号楼2层2095室)
被投诉人 2 :贵州锦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街道都匀路89号金利大夏A座24楼2405室
当事人:铜仁市中医医院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八里岗路175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质疑要求补充公布中标方的全产品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信息;投诉事项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未积极履行其相关工作职责及义务;投诉事项3:针对中标单位所投产品的参数无法满足多项参数要求,我司投诉该中标单位严重弄虚作假应标并中标。本局受理后依法开展调查。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 贵州联轩恒海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成立,责令贵州锦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加强对《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责令铜仁市中医医院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铜仁市财政局
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