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SZX-2025-KG001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0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泰岳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兴安置小区 1 排 4 栋 4-5 号商铺
被投诉人 1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管委会大楼六楼
被投诉人 2 :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安顺市印刷厂内4楼
被投诉人 3 :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新安大道安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楼3楼030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4为: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应标,人员配置不满足招标采购需求,转分包承诺缺失,高价中标合理性存疑问题。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安顺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