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新院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FCG20250207037)”投诉处理决定书

清镇市采购监管 2025-06-16 14:41:45




一、项目编号:ZFCG20250207037        

二、项目名称:清镇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三、采购日期:2025-02-2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阳市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七一路47号3栋负1层25号            

被投诉人 1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贵州省清镇市青龙山街道百马大道1号 

被投诉人 2 :北京国信创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C座17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贵阳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投诉人诉求:1、撤销《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新院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变更》,回复投诉人中标资格。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成订政府采购合同。3、对被投诉人违法废标行为启动行政监督程序;4、暂停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新院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活动直至投诉处理完毕。经过查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调查取证,调查事实如下: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新院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服务项目于2025年2月24日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评标会议。评审会议结束后2月26日接到投标人贵州省恒威保安有限公司就未能进行二次报价问题质疑,市一医就这一问题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函核查相关情况,经交易中心核查,证实评审会议期间2月24日13:14分--13:34分时间段,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存在代码设计缺陷,2024年2月24日13点左右至13:48,因GyJiangChengHLHTPushData(主要应用于联合惩戒查询)在访问结束后未及时关闭访问,应用不断重复访问服务器,造成访问溢出,导致部分用户请求无法得到及时响应,不能正常提交二次报价。市一医认为这一情况导致贵州省恒威保安有限公司和贵州华威保安有限公司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二次报价,对其不公平。根据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于3月24日对该项目作出废标处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市一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之规定进行废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驳回投诉。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清镇市财政局

  2025年06月03日




附件信息:

  • 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投诉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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