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遵义市湄潭县采购监管 2025-06-18 09:59:50




一、项目编号:MT-Z-2025002(3)        

二、项目名称:湄潭县康乐小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3包(课桌椅设备)  

三、采购日期:2025-06-0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遵义市优中容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阳光绿岛花园一层            

被投诉人:湄潭县采购中心 

地址:湄潭县中国茶城B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加湄潭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的“湄潭县康乐小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3包(课桌椅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因对被投诉人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6月13日向我局递交了投诉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于近日对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审查处理结束。
投诉事项一“四川省商投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得分出现失误,本司得分出现失误”。经审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的规定,投诉人投诉的事项一在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故投诉事项一不符合投诉要求。
投诉事项二“本公司无法从代理机构处知晓自己的得分情况。没有得分情况,本司将无法知晓什么地方可以进步”。经审查,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的规定,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已在发布项目结果公告后告知投诉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故投诉事项二不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遵义市优中容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投诉事项一不符合投诉要求和投诉事项二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你司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湄潭县财政局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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