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黔西市源水农机专业合作社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ZSYC-CG230006
二、项目名称:黔西市2023年黔西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01月25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黔西市源水农机专业合作社
2、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洪水镇源水社区荷永二组
五、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9日,本机关收到省财政厅下发政府采购特征码相同项目清单线索反映后,依法对“黔西市 2023 年黔西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立案调查,当事人的投标计算机的CPU序列号、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制作投标文件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均一致,当事人存在“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围标串标”的情形。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贵州省财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政府采购》
七、处罚结果
本机关决定对黔西市源水农机专业合作社处以采购金额(2500000 元)千分之五(即 12500 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黔西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股
3、联系电话:0857-4240706
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