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预算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相关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供应商:
根据《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乘用车”、“客车”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对于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此类采购项目,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为规范公务用车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2025年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公开征集程序。自即日起,全省各级采购单位执行公务用车(乘用车、客车)采购程序时,均须按照《省机关事务局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黔管函[2025]5号)文件要求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购方式: 即日起,公务用车(乘用车、客车)的采购统一通过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网址:https://www.guizhou.zcygov.cn/)的“框架协议” 模块进行。
2.操作流程:采购单位登录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在平台内选择 “框架协议” 模块。根据采购需求,选择对应的公务用车(乘用车、客车)品目,关联已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并在入围供应商供货范围内下单采购。
3.汽车馆下线:鉴于新的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机制已正式实施,原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的 “汽车馆” 模块已完成其历史使命,将于2025年7月14日正式下线。
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咨询本级财政部门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特此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