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HD-2025-017
二、项目名称: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服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06-0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南梓涵服饰责任有限公司及四川祥和鸟责任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梓涵服饰责任有限公司: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船湾镇四方社区;四川祥和鸟责任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温泉大道
被投诉人 1 :贵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金融街3号
被投诉人 2 :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仁怀市中枢街道富康路
相关供应商:重庆红冠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天益路7号附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湖南梓涵服饰责任有限公司及四川祥和鸟责任有限公司就“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服采购”(项目编号:GZHD-2025-017 )采购过程、结果等问题,分别于于2025年6月23日、6月24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2025年6月27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分别于2025年7月4日、7月10日收悉并依法受理。投诉人于2025年7月16日向本机关送达《撤诉申请》,要求撤回该项目的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被投诉人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仁怀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仁怀市财政局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