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ZQ-ZYY-CGK2025-010
二、项目名称:遵义市播州区中医院医共体龙坑分院CT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06月12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白鹤路白鹤安置小区5号楼 6楼603号
五、基本情况
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遵义市播州区中医院医共体龙坑分院CT采购项目,采购金额20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根据本机关调查核实,该采购项目于2025年6月12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程序开标,中标公告发布后,代理机构发现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不满足资格条件,导致中标结果无效,重新组织开标。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该项目采购中资格审查“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中标结果无效”的问题。
六、处罚依据
七、处罚结果
对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7月17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
2、联 系 人: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27222209
202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