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习水县森竹园苗圃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ZZXJJ-20250712
二、项目名称:《习水县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低产林改造)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04月15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习水县森竹园苗圃有限公司
2、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天鹅池村埂上组18号
五、基本情况
由习水县林业局委托贵州中熙锦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习水县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低产林改造)项目》。2025年4月15日,该项目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审时,系统提示贵州九宏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与习水县森竹园苗圃有限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硬盘序列号、网卡MAC地址、文件制作机器码”三码一致。经调查贵州九宏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与习水县森竹园苗圃有限公司存在“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围标串标”。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七、处罚结果
对习水县森竹园苗圃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小写:9500元)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7月18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习水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罗平平
3、联系电话:0851-22622825
2025年07月21日